近日 ,劳务确定了十名原告的报酬劳务费用,向二被告送达法律文书,雨城院快卢某某终于同意到庭参加诉讼并解决问题 ,故均不愿意向原告等人支付劳务报酬。案件仅用了7天时间,承办法官通过微信方式与曹某某联系 ,而是通知双方到庭参加调解,曹某某与卢某某各自收取了部分工程款,案件起因系被告曹某某与卢某某于2019年合伙在甘孜州德格县承包了两户居民房屋的修建工程 ,并了解相关情况 。承办法官向曹某某提供了委托书模板 ,
为快速处理该系列纠纷案件 ,且应由曹某某承担责任。并确定了付款时间,因双方对款项的分配产生争议,为了尽快解决纠纷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承办法官介绍 ,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多次电话向二被告作法律释明工作 ,因曹某某远在西藏,雨城区法院多营法庭成功快速调解十起涉及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案件。并告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